离婚后没能力给抚养费怎么办,可以少给点吗?-世界快消息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4-25 1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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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财产分割、债务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其中,涉及到子女的家庭,在抚养权和抚养费方面经常发生纠纷。根据规定,如果孩子归了其中一方,另一方有责任承担抚养费,那么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经济上面有困难,如果没有能力给抚养费该怎么办呢?

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协商延迟或者用其它财物抵扣。夫妻双方离婚,涉及到孩子抚养问题的,双方可以约定自行抚养或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用。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直接抚养孩子支付抚养费是法定可以主张的费用,即使当事人没有能力或者经济困难,也不能成为不给的理由。暂时没能力给的,可以和对方协商暂缓支付,长期不给的,还可能被对方起诉。

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  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  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离婚会对孩子产生一定影响,但是作为父母应该尽可能地给与未成年子女一个良好健康地成长环境。如果离婚中遇到子女抚养或其他财产纠纷的话,建议及时咨询律师,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问题。有其他关于婚姻纠纷、诉讼离婚、离婚财产、离婚子女抚养权、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等婚姻家事问题的,可以随时咨询北京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一对一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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